行业资讯
INDUSTRY INFORMATION
北京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”试点方案获国务院批准
5月28日,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非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对试点后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表面临调整的事宜做出规定。在北京国税局下发的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》填表说明中,对增值税申报中的“上期留抵税额”均以2012年6月30日为分界线。据此,业内推测,北京营改增试点可能将从7月1日正式推行。据消息人士透露,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北京市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,相关文件已在北京财税系统内部下达,近期对外公布。
北京试点方案与上海一样将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纳入到试点范围,也就是说,今后融资租赁企业将由营业税纳税人转为增值税纳税人,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票。因此,增值税应税承租人将因租息允许抵扣进项税而从中受益,租赁公司也有望借此提升市场竞争力,也必将大大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发展。